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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理论四十年检讨
摘    要:每一种法制都有一种相应的精神品格与其相拌随。这种精神品格严整的观念形态即为法制理论。要完整地研究一种法制,不能不研究它的理论表现;要深入地研究一种法制,更要着重地研究它的精神品格的高级层次——法制理论。研究中国法制理论40年的历史,可以看到,头30年间它的命运不济。虽然建国之初法制理论研究曾经有过一些生机,但很快就逝去了。在阶级斗争被视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最主要杠杆的历史环境下,法制不能不越出常规轨道而在长时间里踯躅不前直到被完全废弃,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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