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中央预算草案被提交至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期限 |
| |
作者姓名: | 王殿志 |
| |
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学系 |
| |
摘 要: | 2009年2月15日前,财政部须将中央预算草案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这是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发的《财政部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8]75号)中的规定。其中,“2月15日前”的提交期限,早已有之,可追溯至《财政部关于编制2003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2]395号)。这一至少连续7年的规定,已成惯例,似无不妥之处。但是,细究之下,该规定仍有待调整。
|
关 键 词: | 中央部门预算 全国人大 预算草案 期限 财经 预算编制工作 财政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