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法律的情感与理性
引用本文:莫江平. 法律的情感与理性[J].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0, 2(2): 65-67
作者姓名:莫江平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
摘    要:<正> 人们常说“法律无情”,其实不然。法律既然是由人制定的,必然渗透着人的情感因素。一定意义上可以这样说,制定法律的过程,是一个将情感理性化的过程。情感与理性是一对矛盾,如果我们将情感与理性局限于法的领域,那么法律便是这对矛盾的统一体。对于情感理性化的结果的法律之中所包含的“情”,因为人们的利益范围不同甚至相互抵牾,所以,有时候谓之“有情”,有时候谓之“无情”。法律可以对人们共同的“善良情感”加以确认、鼓励和保

文章编号:1008-3455(2000)2-0065-03
修稿时间:1999-12-08

The Emotion and Reason of Law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