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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有“方”的副县长
引用本文:臣子.赚钱有“方”的副县长[J].廉政瞭望,2013(4):34-35.
作者姓名:臣子
摘    要:当浙江嘉善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黄晓明真正明白"收敛"二字的含义时,已经晚了。2012年11月14日下午,黄晓明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浙江省海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这名曾经的副县长,昔日的威风一扫而光。6年举报黄晓明的倒掉,让嘉善县实验小学高级教师熊世兰舒了一口气。因为她在举报黄晓明的路上艰难地走了6年。

关 键 词:副县长  嘉善县  人大常委会  房地产开发  玩忽职守罪  举报  受贿罪  没收财产  高级教师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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