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有“方”的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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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臣子.赚钱有“方”的副县长[J].廉政瞭望,2013(4):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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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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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浙江嘉善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黄晓明真正明白"收敛"二字的含义时,已经晚了。2012年11月14日下午,黄晓明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浙江省海盐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这名曾经的副县长,昔日的威风一扫而光。6年举报黄晓明的倒掉,让嘉善县实验小学高级教师熊世兰舒了一口气。因为她在举报黄晓明的路上艰难地走了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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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副县长 嘉善县 人大常委会 房地产开发 玩忽职守罪 举报 受贿罪 没收财产 高级教师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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