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取加盟费方式传销经营造成巨额损失如何处理 |
| |
作者姓名: | 张建升 黄京平 黄华平 张寒玉 尹铮 胡容 |
| |
作者单位: | 《人民检察》编辑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副主任,教授,副教授,副处长 |
| |
摘 要: | 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传入我国,经过了自由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几个过程。近年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又在各省市多次出现,给参与者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于以收取加盟费为手段变相传销经营,造成巨额损失的行为,刑法上应如何认识?其中发挥不同作用的人,应当怎样区别对待?这些问题在司法实务部门中一直存在争议。本刊特邀专家学者,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探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