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征收版面费可构成单位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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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舒.学术期刊征收版面费可构成单位受贿罪[J].法学,2007(4):159-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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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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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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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术期刊社收取版面费,已成为当前学术界一个公开的秘密,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对学术期刊本身而言,是自毁名誉、败坏学风,走了一条腐败堕落的道路;对学术界而言,是一种滋长权、钱、学交易之风,玷污学术殿堂,危害学者人格,影响我国学术的健康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从坚持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的高度看,这种做法是蔑视法律、践踏法律的违法以至犯罪行为。抵制学术期刊社非法收取费用的现象,不仅需要倡导学术道德,加强规范管理,更需要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行有效制裁。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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