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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本质的两个把握维度——实践关系与认识关系视阈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本质的解读
作者姓名:周家荣  廉永杰
作者单位:1. 昆明医学院,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31
2. 西安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陕西,西安,710054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2007年重大项目:“和谐社会视阈下社会价值资源合理配置机制研究”(立项号:07A009S)
摘    要: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和客体对增强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的统一就是价值的本质,这个统一是主体和客体在实践关系中形成的。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是在能动性作用下的主体在实践关系中认识价值本质的过程。客体对增强主体本质力量的作用就是主体在科学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实践关系促使客体按照主体愿望而满足主体的效应。因而,从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两个维度出发,比较能够深刻把握价值本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这两个维度中深刻体现了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关系、认识关系的根本特性。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价值本质  实践关系  认识关系
文章编号:1671-6183(2008)02-0010-04
修稿时间:200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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