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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06条的困境及其解围
引用本文:黎宏.刑法第306条的困境及其解围[J].检察风云,2010(3):65-65.
作者姓名:黎宏
作者单位: 
摘    要:在刑法当中单独规定“律师妨害作证罪”的做法不仅举世罕见。而且也违背了刑事诉讼中控辩平等的法理,有职业歧视之嫌。本来,妨害作证或者伪证之类的犯罪。除了作为辩护人的律师可以实施之外。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之类的司法工作人员也可以实施,这一点,在刑法第307条的规定中也有体现,该条第3款规定,

关 键 词:刑法第306条  妨害作证罪  司法工作人员  控辩平等  刑事诉讼  职业歧视  辩护人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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