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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国有商业银行改制后国家工作人员之认定
作者姓名:
张超
作者单位: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
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特点体现在所有资本都由国家投资,属国有金融企业。在国有商业银行改制前,其从事公务人员毫无争议地属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为刑法所规定的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不仅银行总部工作人员,还包括其各级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均为国家工作人员。而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后其在刑法中的性质已不再是国有公司,其工作人员又如何在刑法意义上进行准确地定性,仍需具体分析。
关 键 词:
国有商业银行
改制
国家工作人员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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