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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商品进口自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对重要商品进口的宏观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少数大宗原材料和敏感性商品进口情况,并对企业进行信息引导,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计委负责对全国特定商品进口自动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国家计委授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主管司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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