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证据可靠性规则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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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柳颖.论电子证据可靠性规则构建[J].当代法学,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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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柳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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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 讲师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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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课题 编号:0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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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电子证据可靠性规则构建意义 电子证据是一种新的科技证据。它具有抽象性特点,不能为人们直接所感知。人们从计算机终端或输出设备中直接感知的电子证据是通过电子设备的输入、储存、传输、转换处理后转变而来,在这一转换过程中,电子证据易被人为篡改和变动,或遭遇意外因素的影响与破坏,且不易为人们直接察觉。因此,电子证据运用于司法诉讼证明中,其可靠性往往受到怀疑,成为当事人争执焦点,法庭审查判断的难题。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计算机犯罪案件事实证明要求达到“排除合理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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