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以“自由”为发展理念的开源软件打破了传统软件大一统的局面,令当今软件业如沐春风,呈现出生机盎然之势。然而在实践中,由于计算机软件本身所蕴藏着经济利益,必将使得软件业再度陷入“司法尴尬”,一方面为了打破版权法对公众用户的限制,提出“Copyleft”;而另一方面,却只能依靠版权法以及开源软件许可协议来保障开源运动的进行。一、开源软件许可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开源软件提供了多种协议以供选择,GPL是开源运动中使用较为广泛的协议之一。1989年,由Stallman完成第一版GPL,他希望能凭借其独立的协议,借以打破版权法律体系对软件业的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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