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临床试验”新医术惹出非法行医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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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新.名医“临床试验”新医术惹出非法行医之争[J].法治与社会,2007(7):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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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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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我使用新医术。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何况这个新医术当时还没获卫生部门认可!”患胃癌到医院作手术。旧病未好还患上了一串新病,柳州市民邓汝民气愤地将医院和主刀医生告上法庭,索赔18万余元。这是我国首例患者状告临床试验新医术侵权案。法院只判决医院负有一定的医疗过错责任。赔偿患者3万余元。2006年12月18日。邓汝民向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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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临床试验 医术 非法行医 中级法院 卫生部门 过错责任 柳州市 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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