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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插件程序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认定
引用本文:王玉瑊高志华.制作插件程序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认定[J].中国检察官,2021(16):56-58.
作者姓名:王玉瑊高志华
作者单位:1.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3112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被告单位安徽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被告人张某,男,系安徽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卢某,男,系安徽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被告人杨某某,男,系安徽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刘某,男,系杭州Y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16年12月,卢某、张某共同出资成立安徽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X网络公司"),成为浙江Z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Z供应链公司")在安徽省的校园驿站服务商。

关 键 词:有限公司股东  住所地  行为认定  网络科技  安徽省合肥市  法定代表人  供应链管理  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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