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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研究——以新《刑事诉讼法》为出发点
作者姓名:欧林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创新项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视角下侦查工作转型研究》(项目编号:YX1106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部分研究成果
摘    要:2012年3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实现了非法证据排除的有法可依,有利于侦查机关强化对自身侦查行为合法性的监督,遏制非法取证,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正.随着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逐步推进,侦查机关如果仍然沿用以往的取证方式,辛苦获取的证据就可能因为手段不合法等问题而在后来的审判环节遭到排除.作为最主要的取证主体,侦查机关应当主动建立部门内部的非法证据排除审查和工作机制,以有效应对刑诉法修改给侦查工作带来的挑战.

关 键 词:侦查环节  非法证据  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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