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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作证的法律属性探微——以“知情人”和“证人”的区分为基础
作者姓名:杨蕾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近年来,强调证人负有“作证”甚至是“出庭作证”义务已成为法学界主流话语下的应然观点。很少有质疑的声音。然而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这种理解在学理上存在矛盾之处,而且与现行法律规定也不十分契合。证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于广义证人(知情人)来说,“作证”并不是其所负有的应然义务,而是一项权利,只有狭义证人才负有不可推卸的作证义务。

关 键 词:证人  知情人  权利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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