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事请求保全与美国Rule B Attachment制度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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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艳.我国海事请求保全与美国Rule B Attachment制度之比较[J].法制与社会,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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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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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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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海事请求保全制度与美国Rule B Attachment制度,作为海商法领域所特有的强制性财产保全措施,皆是本国海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而特有的制度,它是保证海事请求权人所受损害得到赔偿的最有效的法律手段之一。鉴于中美两国在国际航运界的显著地位,这两项制度的特殊性及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从比较法的层面探讨这两者之间的异同,以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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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事请求保全 Rule B Attachment 海事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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