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从社会转型视角谈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重构
引用本文:刘金霞. 从社会转型视角谈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重构[J].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9, 24(4): 50-54
作者姓名:刘金霞
作者单位: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北京,100102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单位功能的变迁,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由单位等社会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和监护权力机关已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我国应以制定民法典为视点,将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回位亲属法(婚姻家庭法),从区分亲权照顾权与监护权、构建亲权制度、完善监护制度等方面重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关 键 词:未成年人  监护制度  民法

Reconstruction of Adolescent's Guardianship System in China in the Period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