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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诉讼欺诈的法律规制——以刑事法律责任为中心
作者姓名:刘志民  张宇琼
作者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当前诉讼欺诈在司法实践中愈演愈烈,不仅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还严重破坏国家司法秩序,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认定,理论界尚存在较大分歧,而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专门立法规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大量同案不同判现象.导致这些结果最根本原因是我国尚未对诉讼欺诈专门立法规制,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通过立法完善.本文从完善我国对诉讼欺诈立法的角度,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为中心展开论述,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诉讼欺诈罪”,将诉讼欺诈行为纳入刑法评价范畴.

关 键 词:诉讼欺诈  立法规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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