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拆除钻了制度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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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京华时报》2012年2月18日登载楚唐的文章:最近,一些地方拆毁不可移动文物的事件屡有发生,不约而同地,“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成了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的招牌。这个招牌,除了语义上的讽刺意味,并没有赢取公众认可的目的。近日,针对此类现象,由国家文物局正式作出“名词解释”:所谓“维修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等没任何法律依据,也违背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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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护性 拆除 不可移动文物 制度 《京华时报》 国家文物局 讽刺意味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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