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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处暂行办法(经2005年3月25日五届市律协第十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为促进天津律师业的发展,维护天津律师业的社会声誉,保障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公正、及时地调解律师执业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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