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若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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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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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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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1997年刑法增设的一个罪名,它对于维护监管秩序、保障监狱机关正常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刑法》第315条的规定过于简单,给司法实践部门对该罪的认定和处理造成了困难。通过研究该犯罪的法定行为方式的含义,该罪的主体范围和认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解决实践中的困惑,为司法机关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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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坏监管秩序罪 行为方式 主体 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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