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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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7月26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五年八月三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出口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三条本条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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