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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蔡文森,胡晓燕.试论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J].中国卫生法制,1995(6).
作者姓名:蔡文森  胡晓燕
作者单位:贵州省印江自治县卫生局,贵州省印江自治县药品检验所
摘    要:所谓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对其导致的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那么,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民法通则》、《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所谓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对其导致的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到目前为止,医疗事故行为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这个问题,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没有争议。而且,是否承担行政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行政责任都完全取决于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面,笔者试就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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