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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 妥善化解纠纷 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为例
作者姓名:薛剑祥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华东刑事司法评论》;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淮海工学院
摘    要:农村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主要、最可靠的生活保障。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2003年全国人大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深刻揭示了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在悄然变革,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是农民最承要的权益,是农民的立命之本。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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