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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效力及期限的认定
引用本文:姜梅,田丽.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效力及期限的认定[J].人民司法,2008(22).
作者姓名:姜梅  田丽
作者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行为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对互换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互换合同与转让合同非常相似,互换一方不能以没有明确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关 键 词:善意第三人  承包经营权流转  互换  合同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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