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效力及期限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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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梅,田丽.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效力及期限的认定[J].人民司法,20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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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梅 田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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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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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行为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对互换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互换合同与转让合同非常相似,互换一方不能以没有明确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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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善意第三人 承包经营权流转 互换 合同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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