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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因抢劫被判1年内禁入网吧
作者姓名:魏蒙
摘    要:6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名17岁重庆籍的少年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禁止其从缓刑执行之13起在1年内进人网吧。

关 键 词:抢劫罪  网吧  少年  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  中山市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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