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法院附属仲裁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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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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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 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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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美国法院附属促裁简介 在美国,传统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因其拖延、昂贵和破坏当事人的良好关系而颇受指责,人们纷纷倾向更加迅速,便宜和较为友好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ADR(Alternative DisputeResolution).除传统仲裁外,美国ADR中兴起了一种新的仲裁方式─—法院附属仲裁。 美国法院附属仲裁的具体程序规则在各州不尽相同.笔者在此重点介绍加州和宾州的做法。加州的做法是:诉讼标的额在10万美元以下的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附设在法院的仲裁程序,即强制仲裁。仲裁员是从律师和退休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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