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具体行政行为之无效与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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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江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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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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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具体行政行为 (意即我国台湾行政法上的行政处分 )指行政机关就公法上具体事件所为的决定或其他公权力措施 ,而对外直接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单方行政行为。① 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 ,由于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客观条件等各方面原因 ,在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和方式、表达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等方面难免发生错误 ,这就导致了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 (即瑕疵 )。违法的种类和程度不同 ,法律后果也不同。德、日、意大利、葡萄牙等国和我国台湾、澳门地区等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理论和立法体例大都规定了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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