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行政管理法制化思想的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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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铁汉 贾春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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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行政学院!100089(唐铁汉),吉林省外贸厅(贾春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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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分析国家产生和在不同社会形态下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时候 ,曾经深刻地阐述了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性质和作用 ,以及它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他们指出 ,法律是社会统治的一种工具 ,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说 :“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 ,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 :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 ,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 ,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 ,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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