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法解释答疑(二) 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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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大光.新司法解释答疑(二) 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J].行政法学研究,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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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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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10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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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的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划分。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管辖问题所作的规定是比较明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此只作了五条规定 ,主要是关于行政案件的审理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由哪个审判庭负责 ,专门法院、人民法庭能否办理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如何理解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进一步明确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 ,以及特定情况下人身权与财产权诉讼的管辖问题。1 .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能否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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