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复议中不利变更禁止 ,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复议制度中所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也是行政复议制度民主化和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① 然而 ,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法》中对此却无明确规定 ,这无疑是我国行政复议立法上的一个重大缺陷。这一缺陷的存在已在实践中造成一些不那么美妙的后果 ,其中之一就是行政复议难。因为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致使行政相对方不敢申请复议、不愿申请复议。从法治角度看 ,这种状况必须及时扭转 ,在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已势在必行。本文就该原则的一些基本性问题进行探讨 ,并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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