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初查要做到“三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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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在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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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荆门市纪委、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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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初查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案件检查的成败。初查工作做好了,就能真实掌握检查对象的部分或者全部违纪违法事实,为立案打下坚实基础,对迅速突破全案起到决定性作用。在初查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准”:一、摸准案外情。初查时我们特别注重弄清初查对象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明确“依靠谁,调查谁,回避谁,争取谁,保护谁”,解决“查什么”和“怎样查”的问题。这样既可以防止“关系网”的干扰,排除各方面的阻力,又能够目标明确地控制重要涉案人员,防止串供、逃匿等行为的发生。如我们在查处某局原局长王某一案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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