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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事诉讼法(试行)为依据 认真做好民事执行工作
引用本文:陈桂林,韩晓冬.以民事诉讼法(试行)为依据 认真做好民事执行工作[J].人民司法,1983(11).
作者姓名:陈桂林  韩晓冬
作者单位: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陈桂林),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韩晓冬)
摘    要:一九八二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公布实施以来,我院坚决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取得了一些经验。下面,结合几个执行案例谈谈我们的作法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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