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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体系内的人权保护制度
作者姓名:张爱宁
作者单位:外交学院国际法系!邮编:100037
摘    要:现代国际人权法是联合国成立以后产生的现象。对人权问题的重视首先表现于战后制定的《联合国宪章》。尽管《联合国宪章》关于人权的规定含混不清 ,但却产生了许多重要影响。《世界人权宣言》的目的在于对《联合国宪章》所提及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提供一个共同的理解 ,并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 ,被认为是对《联合国宪章》关于人权条款的权威解释。国际人权两公约和各专门领域的人权公约使得人权和基本自由具体化、法律化。为了监督国际人权条约的执行 ,在联合国体系内存在着各种人权机构和人权保护程序 ,它们对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发挥了巨大作用

关 键 词:人权和基本自由  《国际人权宪章》  报告制度  个人投诉制度  国家间指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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