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原绿化高级标准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豫政〔2 0 0 4〕2 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2 0 0 0年以来,全省平原县(市、区)广泛动员,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认真组织实施高标准平原绿化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2 0 0 1年我省有1 6个县(市、区)达到平原绿化高级标准。2 0 0 3年又有内黄等1 5个县(市、区)达到平原绿化高级标准。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内黄县、濮阳县、范县、博爱县、新郑市、兰考县、虞城县、宁陵县、永城市、柘城县、商丘市梁园区、郾城县、临颍县、舞阳县和漯河市源汇区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河南省平原绿化高级标准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县(市…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