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法制短讯
摘    要:7月25日,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为告慰抗洪烈士曹桂镇的英魂,特将烈士的儿子曹云龙安排到英雄生前所在的都昌县公安局工作。 曹桂镇同志是都昌县公安局已故民警。1998年在抗洪岗位上牺牲后,省公安厅为他追记了个人一等功,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曹桂镇为革命烈士。 九江市公安局、都昌县人民政府对曹桂镇的家庭给予了极大关照:其小女曹淑华免费在洛阳商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