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日警察权考察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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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波 冯道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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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江西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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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项目《警察权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9LLYJGADX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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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德、日三国作为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与我国相同,拥有中央集权的传统,虽然政治制度、经济状况、历史传统和国土面积不同,产生了不同的警察力量和警察制度,但是通过考察其警察权的配置可以发现一些共同点,一是三国中央的有效集权,二是其基层警力充实,三是其警察权法制化程度较高。这对当前我国警察权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是有效地加强中央对地方警察权的控制,二是通过制度设计充实基层警力,三是通过立法和规范化执法推动警察权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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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权 警察职权 配置 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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