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视野下的大清新刑律——杨度《论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之区别》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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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新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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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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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清新刑律》新研究及资料汇编”(13BFX015)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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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杨度从宪政的高度看待大清新刑律,使得晚清刑法典论争从法理与礼教的问题之争转向国家与家族的主义之争。在时代的语境中,“个人”通过“国民”这一概念而被国家所吸纳,国家主义乃是看不见独立人格的国民主义。杨度以进化论的观点,将家族视为国家之敌,但对破坏家族是否就能培养出合格的新国民,缺乏充分的论证。他的主义之争加剧了新旧两派的裂痕,使得共识难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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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主义 家族主义 个人 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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