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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法治的重构与完善——以侦查实体为研究本位
作者姓名:马跃忠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重庆,401120
摘    要:法治作为一种宏观的理想治国方略和社会控制形式,以其超然的魅力赢得了无数法学家孜孜不倦的努力追求。同时为了实现普遍的社会安宁与发展,必须将法治融入与其相适应的现代文明社会,作为指导社会活动的一种理念、一种原则、一种思维模式。刑事诉讼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社会矛盾解决途径,在获得刑事法律有效规制的同时,更应包含朴素的善良法治精神内涵。由此,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程序,侦查需要法治土壤来结出理性之果,是为侦查法治。

关 键 词:法治  侦查法治  层次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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