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实证分析——以S省B市324起案件为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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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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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山东滨州,25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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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8年度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一般课题“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研究”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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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调查核实是民事检察权的必备要件,对于检察机关构建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至关重要。以S省B市检察机关2017年至2018年所办理的324起案件为样本进行的统计分析发现,调查核实权在办案实际中应用广泛,提升了抗诉和检察建议的效果。但是存在调查核实条件过窄、调查对象不明确、启动程序不明、效率不高、保障机制不足、采信率低等问题,需要加以改善。在立法和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调查核实权的范围和程序,授予员额检察官自主权,健全保障机制,明确调卷权,强化听证和检察人员出庭制度,提高证据采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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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调查核实权 民事检察 诉讼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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