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析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形式
引用本文:罗洪洋.试析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形式[J].理论与当代,1998(5).
作者姓名:罗洪洋
作者单位:贵州民院法律系
摘    要:一、中国封建法律形式概述 中国封建社会从战国开始,历经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其中秦、汉、唐、宋、明等几个朝代的法律形式比较具有代表性。 秦朝的法律形式包括律,制诏,程,课,式,廷行事等六种。其中律是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统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战国时期商鞅改法为律,正式确立了“律”作为封建法律形式的名称,并在以后各封建王朝广泛沿用,律构成秦封建法律的主体,其中刑律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