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一规定出台的原因在于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已经与当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农业乃立国之本,对于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来说,土地制度的完善与否,其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小觑。笔者试对我国古代有代表性的几种土地制度进行简单的梳理,并发掘其对当前我国土地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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