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周密部署和统一指挥下,经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我市非典防治工作实现了"发现于途中,救治于初始,确保无交叉感染"的目标,全市非典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关于科学规范非典型肺炎防治措施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25号)文件精神,在非典防治工作上防止麻痹松懈,将全市非典防治工作由应急状态转为长效管理,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措施,根据全国和我市当前疫情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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