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冲期金融业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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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森
,刘维庆.缓冲期金融业任务[J].瞭望,20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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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森 刘维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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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尽管在与各方的入世谈判中我们为金 融业争取到了5年的缓冲期,但我国 金融业在资本规模、经营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与发达国家金融业存在巨大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利用五年的缓冲期,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实现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 减少和避免金融政策的“灰色”成分。以往金融政策的制订和实施都缺乏必要的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现象普遍存在,金融政策制订中的长官意志导致了变化的突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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