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创新和加强法院执行管理,既是重要的司法理念问题,也是重要的司法实践问题。它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新时期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完善自身建设,回应社会公众对于司法公平、廉洁、为民期待的必然要求。①基于执行权的复合性和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对执行管理制度的研究维度更广、难度更大,所以不能奢求毕其功于一役。但借鉴审判管理的制度模式,可将执行权运行管理分为对案件执行流程的管理、对案件实体质量的评查以及对法官执行质效的考核。本文从执行实体管理的要素分析着手,对比执行程序管理,对现行的执行实体管理的乏力和缺位进行了论述,并试图从实体范畴内构建全方位、无缝隙的执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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