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应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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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海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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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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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厂出纳陈某在某区工商行办理公款存储业务时,向银行存入1.35万元,由于银行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大意,误将1.35万元写成13·5万元。陈某回厂核对时,发现了差错,立即向厂长周某报告了此事。周某让陈某不要声张,并签字、盖章后,指使陈某将款取出,二个将多余的10余万元私分。后因银行查帐而案发。对陈某、周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某、周某—人的行为属诈骗。陈某、周某—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使用了欺骗的方法,即隐瞒了银行写错的事实真相,使银行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骗取了Ic余万元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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