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告九诬:清代诬告盛行之原因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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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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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金融学院法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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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国家重建--东周法律变革新论”[项目编号(2013)9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明清时期中国司法构造及运作原理研究”(项目编号10AFX005)的阶段性成果.本文的写作得到第5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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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诉讼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诬告现象的普遍,有无谎不成状之说。究其原因,可以理解为在清代特定的司法结构之下,百姓的策略行为与官员策略行为的互动导致了清代诬告现象的泛滥,因之也成为清代司法的顽疾。就百姓而言,面对官府的抓大放小式的司法管理,选择诬告这一策略行为作为回应,以使案件得到官府的受理和重视。就官府而言,诬告犯罪本应是严厉惩治的行为,却因官员规避审判责任的策略行为而被轻纵,这使得百姓诬告的风险降低,从而鼓励了诬告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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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诬告 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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