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 |
| |
摘 要: | 国办发〔1999〕 10 5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参照试行。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中发〔1999〕 14号 )中“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 ,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精神 ,指导、规范风险投资活动 ,推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健康发展 ,现就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意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