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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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 86号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已经 2 0 0 0年 5月 2 3日国务院第 2 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总 理 朱基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蓄滞洪区的正常运用 ,确保受洪水威胁的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 ,合理补偿蓄滞洪区内居民因蓄滞洪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附录所列国家蓄滞洪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需要修改 ,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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